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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城南南郊新村(秦溪洋过溪坂A B C地块) 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24 09:44:35214 次浏览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城南南郊新村(秦溪洋过溪坂A B C地块)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已由福安市发改局 [2017]J020201, [2018]J020252, [2018]J020253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南郊社区 ,建设资金来源村居民自筹,招标人为福安市南郊社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南郊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景观绿化、硬质广场、游步道、景墙、标识标牌、市政电力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控制价  40062267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市城南南郊新村(秦溪洋过溪坂A B C地块)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景观绿化、硬质广场、游步道、景墙、标识标牌、市政电力工程、智能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006226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①投标人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6  24 90000秒至2022 6     30173000福安市南郊社区3楼服务大厅(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预算书、施工图及电子版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不含银行电子保函)。③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 7  20 10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福安市南郊社区4楼大会议室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cgc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南郊社区

地址: 福安市南郊社区,邮编: 355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959392255    ,传真: /      

联系人: 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号万利花园三层,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

电话:13405914399、18005003610,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南郊社区监督组

地址:福安市南郊社区

联系电话:13073900666